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具體流程
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具體流程
你聽說過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嗎?所謂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簽訂合同的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簽訂的合同內容,雙方代表的資格等進行認真審核后,而出具的公證書。那么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又是怎樣的?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相關法律知識。
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具體流程
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程序
1、申請人,即借貸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由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有保證人擔保的借貸,應提交保證文書及保證人的身份證明和保證人有能力擔保的證明。
3、以抵押作為擔保借貸的,應提交抵押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抵押物為共有物的,應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共有人是夫妻的,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4、借款合同或抵押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合同中,雙方約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協議中寫明。否則,按照無利息借貸處理。
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具體流程
民間借貸合同的合法性要求
1、公證機關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會審核合同條款的完全性和真實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間借貸合同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罰則,做到合同真實合法,手續(xù)完備,證據齊全。
2、公證處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一般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的具體形式,當事人可協商約定。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法律特征
1、民間借貸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屬合同之債
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是除金融機構之外的市場主體,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貸。借款人必須基于合法目的,將借款用于約定的用途或是合法用途,合同的內容由借貸雙方自由協商確定但必須合法。
2、辦理公證的民間借貸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民間借款合同是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合同的內容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全部真實的體現出來,否則,公證員無從審查,無法辦理公證。
3、民間借貸合同是實踐合同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210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4、民間借貸可以無償,也可以有償
民間借貸可以是無償的,這是毋庸置疑的,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頒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允許民間借貸的有償性,借貸利率可以高于銀行的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間有息借貸的禁區(qū)。
相關閱讀:
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
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同時又是一種法律現象,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征: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我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于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于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民間借貸法律特征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同時又是一種經濟法律現象。
看過“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具體流程”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