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實習報告范文3000字(2)
法學實習報告范文3000字
4、跟隨執(zhí)行人員到被執(zhí)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zhí)行。一般到了強制執(zhí)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zhí)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zhí)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zhí)行,這些被執(zhí)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zhí)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zhí)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fā)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zhí)行,會大大提高執(zhí)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fā)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fā)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于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于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后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于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占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fā)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yè)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于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實習自我鑒定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fā)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fā)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了解,對專業(yè)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實習報告范文3000字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Α?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茖W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qū)司法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qū)司法局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鶎铀痉ㄋ鶕撝鋵嵰婪ㄖ螄结樀拇罅炕A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zhí)法監(jiān)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fā)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wěn)定、保障市場經濟發(fā)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鶎铀痉ㄋ木唧w任務是:(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zhí)法檢查、監(jiān)督工作;(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4)代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wěn)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了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了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制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墻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么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么樣去培養(yǎng)?經濟發(fā)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 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zhèn)調解中心、管區(qū)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zhèn)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了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三、 法律咨詢
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蓮山 課件 >但在法律咨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咨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系。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咨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 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guī)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yè)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zhèn)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fā)現他們誰都不愿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最大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回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yōu)樽约涸浀倪^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 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guī)范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干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qū)、跨行業(yè)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xiāng)鎮(zhèn)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zhèn)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zhèn)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fā)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對法律知識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后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么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xiāng),送什么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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