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中國經營出租汽車的企業(yè)有全民所有制企業(yè)、集體所有制企業(yè)和私營企業(yè)。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一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上崗證: CNG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于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為 元,月頭付款方式,承包費用乙方按每月日將款匯在銀行卡,不按時支付租金的,累計時間超過 日的,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保證金。
2、為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于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lián)系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jù)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guī)范、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并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后處理事宜,并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guī)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fā)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yǎng)、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fā)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jù),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jù)、標貼遺失后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后果自負。營運票據(jù)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酒后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并遭保險公司拒賠,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和全部費用,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及責任。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后,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于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出現(xiàn)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jù)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yī)院診斷,并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無法繼續(xù)從事營運的;
2、因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定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后,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沖抵,沖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愿簽訂并愿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并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二
甲方(發(fā)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之規(guī)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于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fā)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yǎng)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guī)范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guī)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guī)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yōu)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yè)。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xié)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wèi)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yōu)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wèi)生干凈,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后尾箱衛(wèi)生;發(fā)現(xiàn)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并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于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于抵押、變賣或用于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xiàn)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fā)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guī)定和行業(yè)服務規(guī)范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并經公司同意批準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guī)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系,乙方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后,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fā)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fā)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于彌補甲方損失后的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后,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余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xié)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出租車如果發(fā)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xié)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xié)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xié)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簽字蓋印) 乙方(簽字蓋印)
丙方(蓋章)
經辦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三
甲方(發(fā)包方):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資格證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guī)及政策,以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為
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出租汽車內部承包營運事宜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先簽訂勞動合同。
第一章 承包方式與車輛
第一條*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備營運資格的出租汽車,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按照雙方約定交納承包費和其他費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補,承包期滿將車輛及其附件返還給甲方。
乙方必須取得小汽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齡)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
乙方自行聘請一名機動駕駛員,機動駕駛員必須取得小汽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齡)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須經甲方審核批準。
第二條* 承包車輛
名稱: 數(shù)量:
用途: 道路運輸證號:
經營權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fā)動機號碼:
車身顏色: 行駛證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隨車證照:行駛證、營運證 、保險卡 ,共 本。 車輛技術性能情況及附件明細見本合同附件1。
第三條* 承包車輛所有權和使用權
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車輛產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不得有轉讓、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車輛客運經營權使用權屬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承包車輛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第四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年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承包車輛交付和驗收
(一)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天內將經合法檢測機構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合格且具備營運資格的承包車輛一次性交付乙方。乙方現(xiàn)場驗收承包車輛有關證照、服務設施和合法檢測機構出具的技術綜合性能檢測報告,驗收確認無異議,雙方共同簽訂車輛交付確認書。
(二)乙方如對驗收結果有異議,可要求進一步檢測車輛部件和技術綜合性能。進一步檢測由乙方負責,并應在首次驗收之日起3天內完成并將有關憑證交給甲方。
(三)乙方未在前項規(guī)定期限交付驗收憑證的,視為對車輛部件以及技術綜合性能無異議。
(四)如經進一步檢測發(fā)現(xiàn)承包車輛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該檢測費用由甲方負責并由甲方負責承包車輛的更換、修理,直至合格為止。如進一步檢測符合要求的,該項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承包車輛交付確認書后,乙方正式取得承包車輛使用權。
(六)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但車輛未到報廢期的,乙方須于合同期滿之日起2天內將承包車輛(包括附件1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驗收。車容車貌、技術狀況須符合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規(guī)定,驗收具體標準見附件5。如不符合,由乙方負責修理至合格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營業(yè)損失,由乙方賠償。合同履行期限滿且車輛已到報廢的,乙方須于合同期滿之日起天內將承包車輛移交甲方辦理報廢手續(xù)。
出租汽車承包經營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