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請示的批復
對請示的批復
請示的回復是以批復形式發(fā)放的。關于對請示的批復,大家了解多少呢?下文是對請示的批復,歡迎閱讀!
對請示的批復一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
你院《關于下級人民檢察院對上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不起訴等決定能否提請復議的請示》(寧檢〔2015〕12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執(zhí)行。下級人民檢察院認為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錯誤或者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zhí)行的同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報告。
二、下級人民檢察院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法律、司法解釋設置復議程序或者重新審查程序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議或者報請重新審查;法律、司法解釋未設置復議程序或者重新審查程序的,不能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議或者報請重新審查。
三、根據(jù)《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對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作出的不批準不起訴等決定,下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請復議;上級人民檢察院非經檢察委員會討論作出的決定,且不屬于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可以提請復議情形的,下級人民檢察院不得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提請復議。
此復
對請示的批復二
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報請審定〈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請示》(銀發(fā)〔2015〕60號)收悉?,F(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人民銀行商有關部門提出的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認真組織實施。
二、存款保險基金由人民銀行設立專門賬戶,分賬管理,單獨核算,管理工作由人民銀行承擔。在存款保險基金積累較為充足且其他條件成熟時,可按程序設立獨立機構,履行存款保險職能。
三、人民銀行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jù)職責分工,加強協(xié)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存款保險制度平穩(wěn)出臺和有效運行。重大情況及時報國務院。
對請示的批復三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你部《關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xié)調小組的請示》(建?!?0xx〕113號)收悉?,F(xiàn)批復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xié)調小組。協(xié)調小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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