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的方法有哪幾種
一、以形說義
通過字形的分析去了解字所記錄的詞的本義。世界上有兩種文字體系:表音文字(因形知音而知義,形與音關系密切)、表意文字(見形知義,形與義關系密切)。漢字是表意文字,形體直接反映出所記錄的意義,形義統(tǒng)一在漢字的構造中,使我們由字形探求字的本義成為可能。東漢許慎《說文》對9353個漢字的字形結構進行了分析,并得出其詞義。運用以形說義方法時主要依據(jù)《說文解字》,其次是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這兩者中都有些問題,所以我們還要參照《甲骨文編》、《金文編》等書籍,以求得字的原始義。
二、如何運用以形說義的訓詁方法
根據(jù)字形來說解字義在傳統(tǒng)訓詁學中很早就使用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人們就懂得拆字說義了。例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止戈為武”。分析字形時要有科學的頭腦,不能妄加猜測。要對字形做梳理工作,一定要追溯到它的原始形體上去,準確找出字形所代表的最初意義。不能憑現(xiàn)代通行的字體作主觀的判斷?,F(xiàn)代人有一句歇后語:“兩個山字重起—請出”。也是今人據(jù)現(xiàn)代漢字的形體作出的誤解。出,不是從二山,而是從 ,從止,甲骨文作 ,像一只腳從居穴中走出來,是一個合體象形字。
又如“宿”字。《說文?七下? 部》:“宿,止也。從 , 聲。 古文夙。”《說文》解釋“宿”的最初意義是“止”,是對的。但是對這個字的字形分析卻有問題。認為 是古文夙,是沒有根據(jù)的。宿,甲骨文寫作 ,象一個人在 (屋)下靠著帶有花紋的席子止息的樣子,正反映了“住宿”之義。許慎根據(jù)形體發(fā)生了變化的小篆來分析字形,難免出錯。
又如:民,《說文?十二下?民部》:“民,眾萌也。從古文之象。”但書中沒有說明“古文之象”是一個怎樣的形象,只引了一個古文形體: 。對這個形體,段玉裁認為“蓋象萌生繁廡之形。”王寧先生認為:“中間的 象女字,上下左右的斜畫象捆綁的繩子,因此整個字形表示的是‘奴隸’的意思。”王先生的看法有一定道理。但許慎引用的字體來自孔子壁中書,還不是最早的古文字。“民”在金文中已存在,寫作 盂鼎; 王孫鐘 看上去像一只眼睛被一尖利物刺中的樣子。唐蘭說:“民字從目,此銘中初見。”可見,民字像刺目之形是肯定無疑的。刺目是古代奴隸主對奴隸的一種酷刑。“民字”的本義是“奴隸”?!顿Z子?六政》說:“民之為言萌也,萌之為言盲也。”民=萌=盲,目被刺成盲人,這是許慎以“萌”釋“民”的本意。段玉裁因為“萌”有“草芽”義,所以解釋為“繁蕪”,并不正確。
以形說義方法探求的是單字的本義,在分析之后,往往要引古代文獻中的用例來證明分析的正確性。
三、因聲求義
詞是聲音和意義的統(tǒng)一體,語音是詞的物質(zhì)外殼,要準確解釋詞義有時就要借助于它的語音。從漢代開始,訓詁學家就注意到了漢語詞語的讀音。例如:《說文》中就運用了相當多的聲訓(以同音字作為訓釋字)。揚雄的《方言》很關注異地殊語反映出的讀音變化。東漢末年的劉熙所寫的《釋名》一書,就是通過聲音線索來找出百姓日用器皿的得名緣由。漢字里形聲字占大多數(shù),是主要的構字方式,漢字表音化的趨勢在日益加強。漢語音韻的發(fā)展變化是聲、韻、調(diào)協(xié)調(diào)發(fā)展的,某一方面的變化必然會牽動其他兩個方面的變化,特別是韻的變化,往往會造成聲母、聲調(diào)的演變。
因聲求義的方法就是要根據(jù)漢語語音的特點和歷史演變的規(guī)律來推求語源、解釋連綿詞、辨別通假字。其中推求語源包括三個方面的內(nèi)容:1、系聯(lián)同源詞;2、推求事物的得名之由;3、弄清古代方言與方言之間,方言與共同語之間的音義聯(lián)系,進而找出它們的共同的根詞。因聲求義時,應遵循兩個原則:(1)以古音為依據(jù)。(2)以文獻語言為依據(jù)。
四、“因聲求義”方法具體運用
1.通假借
如:害浣害否,歸寧父母。
“害”字《說文》“傷也。”“害”的幾個義項“損害、殺害、禍害、忌妒”都解釋不通。通過“通假借”的辦法,了解“害”借用作“何”,問題才能解決。句意是“哪件要洗哪件不要洗,回家問父母。”
2.明方言
如:人涉昂否。(《詩經(jīng)》)《毛詩詁訓傳》:“昂,我也。”《鄭玄箋》:“人皆從而渡,我獨否。”有學者解釋為:“昂,今北方方言變?yōu)榘?。昂古與吾通,今轉(zhuǎn)為俺……昂之轉(zhuǎn)為俺,其聲音變化之跡是非常清楚的。”另有學者解釋為:“昂為 的假借。《說文》:‘ ,婦人自稱。’由于昂、 聲近而通用,所以成為我的通稱。”
3.尋語源
黍,禾屬而粘者也,以大暑而種,故謂之黍。
韭,菜名,一種而久者,故謂之韭?;?,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
五、據(jù)文證義
根據(jù)具體的語言環(huán)境來解說詞義。前兩種方法“以形說義”“因聲求義”都具有主觀性,而這種方法則更為客觀。運用這種方法時注意三點:(1)盡量從本文、本書和同一作者的其它作品中尋找證據(jù)。(2)所得結論,不能脫離被訓詞的意義系統(tǒng)。(3)存在于古書之中的明顯的訓詁材料,大多是因勢立說,隨文而釋。
如:可憐(可愛)體無比,阿母為汝求。《孔雀東南飛》/可憐(值得憐憫)身上衣正單,心憂炭賤愿天寒?!顿u炭甕》/西北望長安,可憐(可惜)無數(sh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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