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產假帶薪休假有多少天
隨著全面二孩的放開,我國各地的產假時間都來新的變動,那孕婦產假有多少天?都是帶薪休假的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孕婦帶薪產假的天數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孕婦帶薪產假的天數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孕婦帶薪產假的規(guī)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guī)定。
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如何發(fā)放?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guī)定的假期天數計發(fā)。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guī)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tǒng)籌地區(qū)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fā)放給職工。
孕婦剖腹產產假時間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yè)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tǒng)籌基金報銷相關醫(yī)療費和發(fā)放生育津貼;職業(yè)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2015年國家最新的勞動法規(guī)定,第一胎順產的女性朋友產假是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期15天,生產之后休息83天。而生多胞胎的女性朋友,每多生一個孩子,便可以加十五天的產假。同時女性朋友在產假期間,還可以領一定金額的生育津貼。而生育津貼本來就是國家付給企業(yè)用來補貼女性朋友生產的,但是生育津貼和企業(yè)所給的工資并不相等,因此按金額較高的來領取。
而對于剖腹產的女性朋友來說,剖腹產是屬于難產的。因此在一般正常產假98天的基礎上,還會增加15天的產假。如果是晚育的女性朋友,還可以增加30天的假期,晚育就是指女性滿24歲以后才生孩子,還會給丈夫10天的護理假期。因此加起來一共就是143天的產假。同時,順產也是有晚育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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