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都有哪些
在生活中,交通違法是經常出現的一種違法行為,而在法律上,對交通違法的處罰也有相關的規(guī)定。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違法的相關處罰規(guī)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交通違法的相關處罰規(guī)定
一、對一般違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罰款處罰:
1、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可以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第89條);
2、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可以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90條)。
二、對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罰款處罰
1、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91條第1款);
2、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并處500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并處2000元罰款(第91條第2款);
3、對公路客運車輛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2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92條第1款)。
4、貨運機動車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3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92條第2款);
5、運輸單位的車輛超載,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第92條第4款);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處檢驗費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第94條第2款);
7、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上述牌證、標志的,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97條);
8、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97條);
9、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并處投保最低責任。
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y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y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y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y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fā)現事故發(fā)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yè)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 醫(y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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